臺北市補助獎學金 相關規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獎勵內容 新臺幣2萬5,000元(每月) 申請資格 1. 未具僑生身分,且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下簡稱本國)之外國人 2. 須為臺北市姊妹市之市民或學生,有意願來本市學中文或已在本市大學附設之中文教學機構就讀,且未獲本國其他獎助學金者。 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申請時間 每年3至4月,以公告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