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薦華語文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 英國–Merchiston Castle School及George Heriot’s School
◆105年5月10日前,由推薦學校以電子公文傳送至「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其中學校推薦兼同意公文應副知「教育部」,另請同時寄送電子檔至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電子信箱london@mail.moe.gov.tw,俾利辦理時效。
任教國家 | 英國(蘇格蘭地區) | |
合作學校 | Merchiston Castle School及George Heriot’s School | |
負責人名銜 | Merchiston Castle School人事部經理Catriona Hall | |
擬聘教學人員數 | 教學助理:1名 | |
教學人員資格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或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具有教授華語為外語之實習經驗或刻正進行實習,主修華語文教學科系之學生尤佳。 3. 具備實際教學經驗,並具備準備課程計畫及執行經驗。 4. 具備優異的英文書寫及口頭表達能力。 5. 具教導12至18歲學童之教學經驗者尤佳。 6. 錄取者需通過蘇格蘭官方(Disclosure Scotland)檢查符合教導年輕學生之資格(此項檢查包含當事人是否有犯罪紀錄、曾否名列蘇格蘭官方黑名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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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共9個月。
(聘期內需具國內學生身分且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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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 每周津貼 | 35英鎊(每學期支領) |
其他待遇 | 1.簽證所需費用。
2.自蘇格蘭機場入境交通費用或格拉斯哥(Glasgow)火車費用或自愛丁堡巿(Edinburgh)計程車費用;離境時亦同。 3. 愛丁堡巿區分租個人房公寓。 4.公寓水電等雜支及地方稅(Council Tax)。 5.學期期間兩校提供免費提供午餐。 6.學期期間每日往返學校交通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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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 | 1.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初次應聘時,得補助臺灣至英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一張,補助上限為1,700美元(實報實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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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
1. 協助該校華語教師教學、協助學生口語、聽力及寫作作業;全班或分組(教學及行政) ,1班人數最多16人。設計教學教材。與臺灣合作學校聯繫。偶爾在正式教師指導下從事備課及教學。
2. 每周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分別分配2天/3天於兩校,課表另行提供。學期期間每個工作日均與其他教職員相同全日在校。除上課外,進行備課或觀摩教學,以提升自身專業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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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兩校學生(Merchiston Castle School為男校;Heriot’s School男女合校。) | |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 有關教學事項請洽詢Merchiston Castle School中文老師Jenny Robertson;
電郵:jrobertson68@hotmail.co.uk 2. 其他事項可洽詢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曾秘書素貞 電話:+44-(0)20-7436 5888;電郵:london@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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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申請者所屬學校請於臺灣時間105年5月10日前,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將書面申請資料,包括
(1)學校同意推薦公文。 (2)個人申請文件:中英文履歷、華語文教學課程研習及實習證明、在學證明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提供線上教學短片將有助審查),以上請掃描成1個PDF檔為公文附件。 由推薦學校以電子公文傳送至「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其中學校推薦兼同意公文應副知「教育部」,另請同時寄送電子檔至駐英國代表處教育組電子信箱london@mail.moe.gov.tw,俾利辦理時效。 2. 獲選之教學助理將以Tier 5 Charity Worker身分至該校協助教學,學校將出具擔保證明(Sponsorship Certificate)予錄取人申辦簽證。錄取者應依英國國境局(UKBA)規定自行辦理簽證,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資格。 3. 錄取者應備妥英文版無犯罪紀錄證明並提供護照影本供學校備查;赴英國前即應備妥旅遊平安保險以及醫療保險;在英期間不得從事其他有給工作,亦不得申請英國政府福利。 4. 在校服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自行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並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服務期間並務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配合所屬學校辦理補助成效考核。任期屆滿請配合服務學校辦理教學及行政工作移交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