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公告: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二次招募

說明:
一、
依教育部民國110年11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144410
號函及「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辦理。
二、
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二次招募共有28所學校38名職
缺,歡迎符合遴選資格之華語教師申請,請於110年11月12
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以下報名程序:
(一)
申請者應先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華語教學
人才庫(網址: https://ogme.edu.tw/sc)登錄註冊並
填寫相關資料後下載履歷電子檔,於截止日期前上傳至
https://bit.ly/110tciv02,逾期恕不受理。
(二)
未完成人才庫註冊者,不予錄取。
(三)
隨函檢附「教育部110年華語教師赴越南任教第110002號通
告」及越南(含寮國)地區各大專院校華語教師需求表(如附
件1及2)。
(四)
如有相關報名疑義,請逕洽該計畫助理:黃琳玲小姐,電
話:07-3426031分機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