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印度喜馬偕爾州學校任教 第111031T號通告

印度喜馬偕爾州(Himachal Pradesh)索里尼大學(Shoolini University)徵聘1名華語教師,聘期自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詳如本部111年補助華語教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1031T號通告

任教國家 印度 Solan/Himachal Pradesh 
合作單位 Shoolini University 索里尼大學
負責人名銜 校長 Prof. Atul Khosla
擬聘教師數 1 名
聘期起訖 111-09-01至112-08-31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3)國內外華語文教學系/研究所畢業或應屆畢業生;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歷之應用華語文學系、中國語文學系學士畢業或應屆畢業生;
各大學畢業,並修畢華語文教學學程者。(若為應屆畢業生,須於111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2該校任用華語教師的必要條件:學士學位以上者。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英語語言測驗成績優者;
(2)瞭解印度特殊生活環境與行事差異,適應能力及溝通應變能力強者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