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5年選送華語教學助理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5028A號通告

◆◆◆◆◆遴薦華語文教學助理赴國外任教: 德國– Witten Herdecke大學

◆105年6月17日午夜前,將申請資料掃描或照相成「電子檔」寄達「駐德教育組」info@edu-tw.de,逾期不受理。

 

任教國家 德國
合作學校 Witten Herdecke大學
負責人名銜 中華文學及溝通系系主任Martin Woesler
擬聘教學人員數 教學助理:1名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2.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或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聘期內具國內學生身分),曾於國內大學校院

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9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3.具德語能力或英語能力。

4.具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聘期起迄  

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共12個月

(*獲選人需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待遇 稅後月薪 每月301.44歐元。
其他待遇 1. 法定雇主應負擔之社保費(部分退休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醫療保險費、照護保險費 )

2. 免費進修機會。

教育部補助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德國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機票款實報實銷補助上限為1,670美元。

授課內容
(教學及行政)
 華語教學時數每週5節課
授課對象 該校文化反思及政哲經等系所學士班及

碩士班學習華語的學生

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駐德國代表處教育組

地址:Markgrafenstr. 35, 10117 Berlin, Germany

E-mail: info@edu-tw.de

承辦人:Mr. Chang

Tel:+49(30)20361355

備註 1. 申請者所屬學校請於臺灣時間105年6月17日午夜前,將申請資料掃描或照相成「電子檔」寄達「駐德教育組」info@edu-tw.de,逾期不受理。(每個檔案大小請維持在200 KB以下,全部檔案總和不逾2 MB,以免無法寄達,並利於轉寄擬聘大學。)

2. 所需文件:所屬學校推薦兼同意公函、申請動機說明(英文版)、中文履歷表、履歷表(英文版)、成績單(英文版)、德語或英語能力檢定證明。其中學校推薦兼同意公文應副知「教育部」。

3. 教學助理需做為兩國學校間交流連繫之橋樑。

4. 在校服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另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任教要點」規定,配合所屬學校辦理補助成效考核。任期屆滿請配合服務學校辦理教學及行政工作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助理接續執行。

5. 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