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美國學校任教 第111019T號通告
任教國家 | 美國 麻州/Worcester市 |
---|---|
合作單位 | 伍斯特理工大學 Worcest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
負責人名銜 | 杜雯華 教授 |
擬聘教師數 | 1 名 |
聘期起訖 | 111-08-10至112-05-07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
教學人員資格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2.該校任用的必要條件: (1) 碩士學位(華語教學及應用語言學等相關領域); (2) 三年以上教學經驗,熟悉並能應用ACTFL語言能力大綱進行教學設計與執行; (3) 華語為母語者; (4) 英語口語書面溝通流利。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