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俄羅斯學校任教 第111026T號通告

教育部111年補助華語教師赴俄羅斯學校任教 第111026T號通告

任教國家 俄羅斯 莫斯科市 
合作單位 莫斯科國立語言大學(Moscow State Linguistic University, MSLU)
負責人名銜 校長Irina Kraeva教授
擬聘教師數 2 名
聘期起訖 111-09-01至112-06-30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1. 該校任用必要條件:
  • 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 至少具1年以上教導外國人士初、中、高級華語之教學經驗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 至少具中級以上英文檢定資格。
  • 有受過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培訓且可提供相關證明者。
  • 有規劃及參與華語及中華文化等相關活動經驗。
  • 可協助該校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交流合作。
  1. 具有以下資格優先考量:
  • 英文說寫流利、溝通能力極佳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 具對外華語教學法、應用語言學或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位者。
  • 諳俄語並通過檢定考試者。
待遇 稅前月薪 35715盧布
其他待遇 免費提供教職員單人宿舍(生活費自理)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1,900美元,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俄羅斯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500美元)。
3. 初次應聘時得補助1次教材教具費300美元。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 基本授課內容:
(1)華語語法、句型、語音及會話。
(2)每週授課時數至少13堂課(1堂2節,1節課45分鐘),約20小時。
註:此係2021至2022學年度參考數據,實際授課時數依據新學年校方規定為主。
2. 其他授課內容:中華文化及臺灣歷史、文學等專業知識。
3. 其他校方要求之教學內容。
4. 指導學生參加或協助支援或辦理各項華語或中華文化活動(如華語考試、競賽或節慶活動等)與相關行政業務。
5. 協助校方推廣與臺灣大學校院學術合作交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