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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一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一點、第六點修正規定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廣我國優質華語教學及臺灣文化,補助優
秀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以提高我國在海外華語教學領域之影響力,
特訂定本要點。
六、補助原則:
(一)應聘華語教學人員之薪資待遇,由聘任之國外學校提供,本部不予補助。但
與我國簽有教育合作交流備忘錄或人才培育協定者,不在此限。
(二)華語教師依本要點補助期間以一年為原則,獲國外學校續聘者得延長補助;
續聘期間僅補助每月生活費,機票及教材教具費不再補助。
(三)獲聘華語教學人員應自行辦妥簽證並負擔相關費用,及負擔任教地之相關稅
賦。
(四)每名華語教師依據本要點受領前揭補助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四年;華語教學
助理受領補助以一年為限。
(五)本部得依計畫重要性及合作學校提供薪資待遇,就華語教學人員生活補助費
及受補助期...
華測會公告-本年8月成績單將新增《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TBCL)能力等級欄位
一、
《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Taiwan Benchmarks for theChinese Language,簡稱TBCL),
是一套符合華語文特性且完整的華語文標準體系,為教育部華語文八年計畫之研發成果。
華語文能力測驗自2021年8月起之考試,成績單將增加TBCL能力等級欄位,
以協助全球華語學習者了解TBCL與CEFR、ACTFL的對應關係。
二、
2021年華語文能力測驗命題工作以《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各等級能力描述、漢字、
詞語、語法點及語料庫與能力基準整合應用系統,作為測驗設計的參考依據之一,
預計於2023年正式推出華語文能力測驗2.0版(簡稱 TOCFL2.0)。
三、
新版成績單樣張與答客問請參考附件;TOCFL2.0相關訊息,將陸續公告於華語文能力測驗官方網站:
https://tocfl.edu.tw/...